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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机房管理办法

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4-02-27 09:32:30

为了规范学校数据中心机房的管理,保证数据中心安全及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安全及卫生管理

第一条 必须由数据中心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人员)来负责数据中心的全面管理。

第二条 数据中心用电配置应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要求及用电规定,做到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在进入、离开数据中心时都应检查电源、空调状况是否正常。

第三条 数据中心应有良好的防火措施,按规定配备的自动灭火系统和手持灭火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其可用性;严禁烟火,严禁随处堆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第四条 数据中心应有防破坏、防盗的基本设备和安全措施,管理人员离开数据中心时,应锁好门窗。

第五条 数据中心应定期打扫,做到室内无杂物,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桌面、仪器上无灰尘,地面无灰尘、无积水、无纸屑等以保持数据中心的清洁卫生。要有防尘、防潮、防静电、防雷击、保温及通风等措施。

第六条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数据中心进行巡检,认真完整地填写巡检记录。如发生安全事件应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将详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第二章 数据中心设备管理

第七条 数据中心设备应按功能划分区域,分类上架,合理摆放,重要设备需配有备用电源(UPS)。管理人员对机架(柜)、设备、接线、接头、插座等应做明显的标识。

第八条 数据中心中仪器设备的使用均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启动设备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种设备的状态,确认正常方可开机;关闭系统时,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在通电情况下拆卸、移动、擦拭设备,消除因使用不当而带来的仪器损坏及事故隐患。

第九条 管理人员应掌握机房设备的运行状况,设备的进出、调换、更新等要做好详细的登记。

第十条 若遇到突然停电时,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中心负责人,并启动故障应急处理方案。同时应立即检查UPS电源工作是否正常,并密切注意服务器状态,必要时关闭设备。

第三章 数据中心出入管理

第十一条 数据中心钥匙应由管理人员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 非管理人员因学习或参观等需要进入数据中心时,必须经过中心负责人的同意,由管理人员全程陪同。

第十三条 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数据中心中的仪器设备,设备检修和调试必须在管理人员的认可及陪同下进行。操作过程中切记用电安全,并自觉爱护机房内所有设备。

第十四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品、具有强磁场物品、具有放射性物品及手提袋等进入数据中心。

第十五条 严禁在数据中心内吸烟、喧闹等。

第四章 数据中心值班制度

第十六条 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人员进行网络监控,应注意监测机房温度、湿度以及电源的工作情况,检查网络设备和重要服务器的运行状态,监控重要应用和业务系统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遇严重突发事件,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技术人员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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