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工作职责
来源:科学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18-08-27   字体:【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主管学校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编制并落实学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2.根据学校提出的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实施学校科研管理及学科建设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3.负责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信息发布、组织申报、校内预审及上报工作;参与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的签订及科技项目经费分配;已立项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4.做好学科建设项目经费的管理、检查等工作。

5.管理我校自有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各类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与管理;负责科研业绩计算及科研奖励津贴发放工作。

6.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及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规划、组织学校各类科研基地和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8.组织和指导学校各职能部门、教学院(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有计划地邀请校外学者、专家来校讲学。

9.组织学科带头人的推荐、培养、遴选和考核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学术骨干的评审推荐、职称评定和制定年度人才引进及培训方案工作。

10.负责学科建设数据库等信息化建设工作,发布学科建设工作动态。

11.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和社会科学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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