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主管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教学的职能机构。下设有办公室、学籍管理科、教学运行管理科、考试管理科、招生管理科、实践教学科、教学平台建设与技能培训科、教学研究与发展科、非学历教育规划与管理科九个职能科室。
处 长:张志勇(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办公地点:行知楼A区320
副处长:张凯(分管考试管理科、教学研究与发展科)
办公地点:行知楼A区322
副处长:肖星星(分管学籍管理科、招生管理科、继续教育管理科)
办公地点:行知楼A区324
副处长:芮田生(分管教学运行科、实践教学科、教学平台建设与技能培训科)
办公地点:行知楼A区321
教务处主要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学校领导下,主管全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专业设置与建设、招生计划编制及招生管理、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日常运行管理、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学校教学基本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新专业的申报工作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
2.负责日常教学管理。负责组织普通全日制学生的教学计划拟定、排课、调课、公共教室调度及教学类管理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普通全日制学生学业成绩管理。
3.负责实践教学工作。负责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和实验室建设规划与管理,监督、检查各专业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的开展与落实情况;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预算实习经费,制订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4.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教学质量建设,制订教学质量管理标准与体系;落实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组织与安排;组织校内教学奖励的评审等工作。
5.负责落实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应教学管理制度的修订并下达各二级学院教学任务。根据学校质量评估报告负责持续整改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改革与探索;负责各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申报、评选、结题等过程管理。
7.负责普通全日制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负责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审核工作;组织毕业生资格审核及毕业证发放工作。
8.负责教材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材的建设和管理,学生教材的征订工作。
9.负责各级各类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普通全日制学生的学校课程考核及其他社会考试、学历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以及考风建设工作。
10.负责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及招生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及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定位,调整专业设置,优化学校专业结构,科学制定各类招生计划,组织落实招生宣传及招生具体工作。
11.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调整、报送;组织招生简章的编写印制、招生宣传、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招生工作等。
12.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拟订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制度建设、规范办学和质量保证,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各办学部门举办的非学历教育进行立项审批;对非学历教育的招生简介、广告宣传等进行审核;对非学历教育合同事务进行管理;对非学历教育办学进行过程指导、质量监督和绩效管理;审核发放非学历教育证书。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