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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第十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09 点击量:

各位项目指导老师、项目负责人: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第十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院决定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年立项且建设周期为1年的项目、2023年之前立项未结题项目,合计30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流程

1.项目团队提交结题材料;

2.二级学院组织验收;

3.教务处复审。

三、结题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验收相关要求(附件2,认真准确材料;各项目指导老师对指导项目的材料进行检查并审核签字。

四、材料报送及验收安排

1. 项目组提交材料

各项目组于2024516日前将经指导老师审核并签字后的项目结题材料按要求装订后提交至教学办文老师处。

提交结题材料时,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所有涉及到的材料均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序号(012这样的方式命名)”,并打包,压缩包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69528797@qq.com;纸质版请将所有结题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结题材料表格详见《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学生实践工作手册》(附件3

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516前提出延期结题或终止项目申请,填写《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延期结题(终止建设)申请表》(附件4并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学办。对于终止建设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登录财务系统打印经费使用情况一并交回。

2. 二级学院组织验收

人工智能学院组织大创专家组严格按照结题验收相关要求(附件2),对满足结题要求且结题材料完整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3.教务处复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结题项目进行抽查复审,并通报本次结题验收情况。



人工智能学院

20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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