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党委安排部署,现就党史学习教育暨意识形态、思想政治、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学习等督促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促指导重点
(一)党史学习教育
1.开展“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各基层党组织(党总支、党支部)要围绕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每位二级中心组成员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2.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校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校级、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要精心准备书面发言提纲。
3.开展“七一”讲话宣讲。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讲1次专题党课或作1次专题宣讲。
4.加强理论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组织力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开展理论研究阐释。其他部门和党员也应积极开展理论研究,结合专业和工作实际,进行相应研究阐释。
5.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
6.报送党史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动态信息和典型经验做法情况。
7.党史学习教育资料收集与归档工作。
(二)意识形态工作
1.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情况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所管理网站、媒体运行情况
(三)思想政治工作
1.携手共创文明城市工作落实情况
2.“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落实情况,见《内江师范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内师委发〔2018〕69号)
3.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责任分工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四)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五)政治学习情况
二、督促指导对象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三、督促指导安排
督促指导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10月19日至11月5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请认真自查落实以上五项重点工作情况,填写《“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罗列自查工作清单,同时反映存在的问题要点。统计表和自查工作清单,请于11月5日前将加盖鲜章后的纸质档报送宣传部,电子档请通过办公自动化传送或者U盘拷送。(联系人:丁璐,电话:0832-2344915)。
第二阶段:实地督查(11月中下旬)
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党委副书记黄辉,党委常委、宣传部统战部部长张红扬带队,会同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三全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相关人员,组建2个工作组,开展专项督查。
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网上查核。通过网络终端,重点查看被督查对象网站、新媒体等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情况。
2.实地查看。深入了解各类宣传阵地、文化设施作用发挥和管理情况。
3.随机走访。在被督查对象认真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查党史学习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等相关情况,重点了解被督查对象在压紧压实党史学习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方面,是否存在压力递减、合力不足问题。
4.全面核查。逐项对被督察对象前期自查情况进行了解核实,重点查看党史学习教育的制度机制是否健全、重点工作推进是否有力、第一轮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
5.座谈交流。组织被督查对象有关部门代表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结合督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就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进行交流指导。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
附 件:
1.“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
2.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自查工作清单(参考模板)
3.参考资料:
(1)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内师委发〔2021〕13号)
(2)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内师委发〔2021〕40号 )
(3)《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内师委发〔2021〕46号 )
(4)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内师委发〔2021〕5号)
(5)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内师委发〔2018〕111号)
(6)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内部资料)
(7)网站和新媒体检查事项
(8)携手共创文明城市工作落实清单
(9)内江师范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内师委发〔2018〕69号)
(10)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责任分工实施方案(内师委发〔2021〕3号)
(11)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一览表
(12)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一览表
注:附件具体内容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机关党委、各党总支书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