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22〕2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2023年1月5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学校拟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等8个单位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继续教育学院或纪委办反映。非实名或逾期反映的情况不予受理。
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832-2342718
纪委办电话:0832-2341639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拟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名单.docx
内江师范学院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