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四川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推荐结果的公示
来源:   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数:   日期:2013-09-12   字体:【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二批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川教函〔2013〕577号)、《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川教〔2013〕89号)和《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关于实施省级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川教〔2013〕587号),我校组织了2013年四川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的申报、推荐工作。经过学校第五届学术委员会第18次会议评审表决,拟推荐“软件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三个专业申报四川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拟推荐“法学”专业申报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拟推荐“广播电视学”专业申报四川省“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的推荐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科技处,电话:2340245)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特此公示
 
 
 
内江师范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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