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201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予公布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和体检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笔试成绩 + 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1)专业教师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试讲成绩70% + 专业答辩成绩30%
(2)实验教师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专业技能测试70% + 专业答辩成绩30%
(3)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教辅人员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结构化综合性面试成绩70% + 专业答辩成绩3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40% + 面试成绩 × 60%。
二、报到及体检时间: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1年9月13日和14日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报到,9月15日由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组织到规定指定的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标准与复检及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2-2342197
特此通知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