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2014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双师型”教师和艺术类专业教师及自主考试公开招聘辅导员等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予公布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和体检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和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 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1)张大千美术学院艺术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 = 专业试讲成绩×50%+专业答辩成绩×50%;
(2)张大千研究中心岗位面试成绩 = 专业答辩成绩×100%;
(3)“双师型”教师岗位 = 专业试讲成绩×70%+专业答辩成绩×30%;
(4)辅导员、管理人员、实验员、实践指导人员和教辅岗位面试成绩 = 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答辩面试)成绩×100%。
3、考核和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核和考试总成绩=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二、报到及体检时间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4年11月3日当日下午5:00前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报到,11月4日由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准备2寸照片一张,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前一天晚餐饮食要清淡,睡眠要充足;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饮,空腹体检。
三、体检标准与复检及递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32-2342197
特此通知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2014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公告地址:
http://rsc.njtc.edu.cn/ArticleShow.asp?ArticleID=2341
内江师范学院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