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内江师范学院实验用玻璃器皿采购
二、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财政拨款,验收后按照合同付款。
三、项目经费预计:9.7万元
四、项目内容: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司鲜章);
5、法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6、报价单(密封加盖公司鲜章)。
七、谈判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项目进行方式:
谈判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3日10时整(北京时间)前。
地点: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5开标厅。
项目进行方式:各参投公司代表递交谈判文件后,于2017年5月23日10时整集中于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5开标厅,由我校监察处和国资处工作人员检查各公司谈判文件合符资格后当场开封宣读公司报价,以一次报价最低者中标,中标公司代表留下与我方商谈合同具体事宜。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将在内江师范学院主页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汉峰
电话:(0832)2340037
手机: 15828741128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实验用玻璃器皿采购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