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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3-11-01   点击数:

内江师范学院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师范生就业;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让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考核对象为公费师范生和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相关专业师范生。四川省教育厅将根据师范类专业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定期调整免试认定改革范围。

第三条 遵循学生自愿申请原则,师范生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四条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可申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免试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方式

第五条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

第六条 培养过程性考核主要考核以下四项内容,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方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

1. 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坚持师德为先,促进师范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思想品德以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中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素养综合鉴定;师德素养从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师德准则、职业认同、关爱学生、用心执教、自身修养等七个维度考核学生,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该项考核鉴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师范生培养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并给出是否合格意见。

2. 教师教育理论及技能训练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须全部合格,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师范生技能(三字一话)测试均须合格,考核由教务处和师范生培养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3. 教育实践能力

教育实践主要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教育实践成绩均须合格(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含面试)。考核由师范生培养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并给出是否合格意见。

4. 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

申请免试认定的师范生须完成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学习。通过访问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注册用户并选择教师身份,教师类型为师范生,在教师研修频道“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参加学习。考核由师范生培养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并给出是否完成意见。

第七条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0:40综合得出。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成绩按课程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核算,主要考核学生学科素养;笔试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笔试大纲(《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等内容确定测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综合考查师范生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养,重点考查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在教学实施中的应用能力。

第八条 笔试科目《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由学校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测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测试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对于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若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笔试可申请免考并认定成绩为100分。

第三章 考核成绩

第十条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全部合格,方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后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全部科目。

第十一条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师范生在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届师范生起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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