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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关于成立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3-25   点击数:

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师院发〔2020〕22号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

成立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更好推进我校专业认证工作,经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校长办公会决定,成立内江师范学院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认证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评估工作副校长

副 组 长:其他校领导

成 员: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纪委、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务处、考试中心、人事处、发展规划处、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计划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评估处、校地合作处、后勤处、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文科综合实验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评估处,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专业认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任:评估处处长

成 员:评估处其他人员

二、专业认证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规划部署、协调全校专业认证工作。

2. 研究决定专业认证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 审定专业认证工作的各项工作方案、基本数据、自评报告、支撑材料、专家案头材料等。

4. 检查指导各项专业认证工作。

5. 审定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和认证专家进校工作方案。

6. 专业认证(预认证)工作结束后召开总结大会,审定后续整改方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部署、决定。

2. 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沟通联系,制定阶段性工作任务,分解专业认证指标体系,落实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安排,把握专业认证工作进程。

3. 编制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和专家工作指南。

4. 协调各单位、各工作组开展工作。

5. 及时汇总专业认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专业认证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 向领导小组提交需要审议的材料和需要决策的重要问题。

7. 及时掌握相关政策信息,加强与认证专家、兄弟院校的联系,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我校专业认证情况。

8. 完成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江师范学院

2020年3月25日


内江师范学院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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