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3年实践教学材料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2019〕12号)、《内江师范学院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内师教字〔2018〕64 号)、《内江师范学院教育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内师教字〔2018〕65 号)等文件精神,提高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的管理水平,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教育实践和专业实践材料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2019级各本科专业学生的教育实践(教育见习Ⅰ、教育见习Ⅱ、教育见习Ⅲ、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和专业实践(专业见习、专业实习、专业考察、艺术实践)教学与管理中形成的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大纲、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成绩考核册、工作总结等材料。
二、检查依据
《内江师范学院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内师教字〔2018〕64 号)、《内江师范学院教育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内师教字〔2018〕65 号),以及根据以上文件制定的《教育实践、专业实践评估考查要点》(见附件1)。
三、检查安排
(一)二级学院自查
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发挥内部质量保障机制的作用,强化二级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小组对自查工作的统筹指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相应自查工作。各二级学院在开展自查工作后,应对自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教育实践、专业实践自查工作总结报告并存档(参考模板见附件2),并于2023年4月19日前通过办公自动化将自查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给评建办宋欢。
(二)学校抽查
在各二级学院自查基础上,由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进行抽查,抽查工作从2023年4月20日开始。
1.检查各二级学院自查阶段的组织实施和整改情况。
2.抽查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所抽查班级见附件3。
3.专家组抽查结束后,向二级学院现场反馈抽查情况,交流讨论改进建议。
4.评建办公室汇总抽查结果,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反馈专家组书面意见至各二级学院,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材料的检查工作,强化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对照相关质量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总结并认真组织整改。充分发挥二级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小组的作用,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质量保障体系有效运行,促进学院教学质量文化的建设,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水平。
五、其他事宜
1.学校抽查环节由专家组到二级学院现场查看。
2.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实践教学材料抽查的准备工作,安排合适的工作场所和对接人员。
3.专家意见反馈后,各二级学院应积极组织整改,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要求。学校将适时组织对整改工作的再评估。
4.未尽事宜,请联系评建办公室。
联系人:宋欢 电话:18280921457
附件1:教育实践、专业实践评估考查要点
附件2:教育实践、专业实践自查工作总结(建议模板)
附件3:2023年本科教育实践、专业实践抽查班级汇总表
评建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